古龙都有哪些作品,古龙最出名的作品

很多人以嘲笑为乐,说古龙的早期作品写得不好,大概有三个原因。

〔1〕以金庸的作品为参照物。

〔2〕以古龙巅峰期的作品为参照物。

〔3〕评论者没有真正读过古龙的早期作品,纯属信口雌黄。

就拿古龙的处女作来说吧。

这部作品,虽然在整体上有缺陷,但是,古龙在打斗描述和情节设定方面的独到之处已经初露锋芒,让大多数同类作家望尘莫及。

这部作品,古龙取名为《苍穹神剑》。

这个书名,高端、大气、上档次,意境不错吧,十足的古龙风格。

这部作品,主角熊倜、昆仑派、峨嵋派和天阴教都在争夺倚天剑,武林中的血雨腥风,由此拉开了序幕。

古龙的打斗描述,写得比金庸优美。

陆飞白身体蓦然往后倒纵,长剑顺势抽出,头也不回,反手刺去,长剑宛如一道银虹,带着凄厉风声直取申一平,这正是“苍穹十三式”中的绝招,“天虹倒划”。

上面这个慢镜头,大家应该记忆犹新吧,在很多武侠影视剧中,都出现了类似的场景。

陆飞白倒纵→抽剑→反刺→没有回头。

这一套打斗动作描述,画面感强烈,既展示了高深莫测的武功招式,美感也体现得妙到毫颠。

四个字总结:一气呵成!

说句心里话,金庸在写作《书剑恩仇录》和《碧血剑》时,打斗描述的精彩程度,都不如上面这个片段。

创作《苍穹神剑》时,古龙才21岁。

然而,他对武侠小说的奇思妙想,已经甩了大多数同类作家几条街。

这部作品,情节设定也非常大器,就在作品的开篇,古龙就放了三条长线,每条长线都等着大鱼上钩。

[玫瑰]长线1→男主角熊倜。

[玫瑰]长线2→尔沁格小公主。

[玫瑰]长线3→尔赫小王爷。

康熙年间,太子府在争储的博弈中被打倒,即将遭遇毁灭性灾难,太子府师爷熊赐履(熊倜的父亲)也陷入其中。

日月双剑临危受命,带领小王爷尔赫、小公主尔沁格和男主角熊倜南下逃命,奶妈夏莲贞随行。

在此过程中,奶妈夏莲贞害死了陆飞白,萨天骥误杀了戴梦尧,三个小家伙从此失散了。

那一年,熊倜才7岁,尔赫才6岁,尔沁格才4岁,记忆力都非常模糊。

失散后,熊倜在江湖上独自流浪,机缘巧合,被朱若兰、朱若馨两姐妹收养。

熊倜牢记戴梦尧的遗言,苦心修炼苍穹十三式,长大后要替日月双剑复仇。

后来,世外高人侯生亲自指点熊倜练武,还把倚天剑送给他,希望他能够解开这把神剑的秘密。

之后,世外高人飘然老人又把熊倜带到深山里,用了四年的时间精心打磨他。

转眼间,12年过去了,熊倜已经晋升为顶级高手,正式踏入江湖。

失散后,尔赫被神秘的世外高人收养而改名为尚未明,尔沁格被萨天骥收养了而改名为夏芸。

熊倜踏入江湖时,尚未明和夏云也在江湖上活动了,他们先后相遇了,相互之间却不认识了。

让人欣慰的是,熊倜与尚未明志同道合,结为异姓兄弟。

让人更开心的是,熊倜与夏云情投意合,暗地里以身相许。

熊倜与夏云热恋之后,故事情节进入了焦灼阶段。

夏芸不清楚自己的身世,在她心目中和记忆里,萨天骥就是亲生父亲,夏莲贞就是亲生母亲。

熊倜不清楚陆飞白、戴梦尧、萨天骥和夏莲贞之间的恩怨真相,只记住戴梦尧的遗言,萨天骥就是仇人。

这段恩怨,只有夏莲贞完全明白,她才是罪魁祸首。

得知萨天骥就是夏芸的父亲后,熊倜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之中,不知道如何应对爱情和仇恨之间的冲突。

与天阴教大战的过程中,夏芸受了重伤,告知熊倜说要回家休养,让熊倜陪着她。

熊倜的心里开始打鼓了,见到夏芸的父亲萨天骥之后,要不要出手替日月双剑复仇?

见到萨天骥的瞬间,由于年轻气盛,熊倜彻底失去了理智,抽出宝剑就干掉了萨天骥。

在此过程中,为了保护萨天骥,夏芸也被熊倜误杀了。

就这样,熊倜生无可恋,举剑自刎而永远陪在夏芸身边。

古龙的处女作,就这样烂尾了。

原本,这部武侠小说有三个精彩之处可以展开为鸿篇巨制。

〔1〕熊倜把真正凶手夏莲贞找出来。

〔2〕熊倜对抗天阴教的野心。

〔3〕熊倜解开倚天剑的秘密。

处理好这三个问题之后,《苍穹神剑》不单是一部完整的作品,还是一部武侠名著,比《倚天屠龙记》提前出名了。

古龙没有让熊倜解开倚天剑的秘密,是非常遗憾的事情,也让《苍穹神剑》的可读性降低了太多。

几十年前,倚天剑在江湖上失传,这是一件神秘的事件。

几十年后,倚天剑突然出现在江湖上。

侯生把倚天剑送给熊倜→天阴教偷走倚天剑→峨嵋派夺走倚天剑→昆仑派寻找倚天剑。

这些情节,古龙都铺垫得很好了,但只是开胃的小菜,主菜还没有亮相。

在整个江湖中,唯有昆仑派名宿九指婆婆知道倚天剑的秘密,熊倜必须找到九指婆婆,这才是《苍穹神剑》一书的高潮部分。

遗憾的是,古龙先生偷懒,没有认真对待这部作品的后半部分。

关注公众号:lmcjl_com(长按复制)

本文来自作者:江湖百晓生,不代表懒猪博客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s://my.lmcjl.com/327131.html

本文链接:https://my.lmcjl.com/post/2310.html

展开阅读全文

4 评论

留下您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