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同性恋和同性婚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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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同性恋?

简单来说,这是一种自然现象。就像为什么会有喜欢吃辣的人、为什么有自然卷发的人、为什么会有男人等问题一样。之所以有人觉得这并不自然,那是因为你见得太少了。不只是人类,许多同性动物之间也会发生同性性行为。

有人发现大学里的 gay (指男同性恋,下同)多,这并不是因为 gay 都喜欢去上大学,也不是大学把他们变成了gay,(笑)而是这些人本来就是 gay,只不过在这之前,他们并没有深刻意识到这一点。当他们走向更大的世界、接触到更多的思想后,会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性取向。就像网上那句话:

一个男人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之前,总是天真地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女人。

来自网络

这句话有玩笑的成分,但也引发人们一个思考:自己真的只喜欢异性吗?如果不是从小的所见所闻在人们在潜意识植入了“男人就应该喜欢女人”的观念,情况还会是如此吗?

早已有相关研究结果表明,性取向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是一个连续的谱,并且随着时间和环境的改变,性取向也会有所波动,更具体的,此处不再赘述或引用。

为什么会有人反同性恋?

很简单,因为他们觉得这样是不对的,他们不喜欢、不希望社会上存在同性恋,所以要反对。在这样一个崇尚个性、追求自由的社会,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从这点上来看,他们的行为完全没毛病。只不过,这样做没有意义。

某种程度上,反对同性恋就和反对星期二、反对下雨、反对公鸡打鸣一样。我讨厌星期二,所以我反对星期二,我要求星期一过了就是星期三;我反对天上下雨,因为下雨天出门打伞很麻烦;我反对公鸡打鸣,因为这太吵了。如果有人表达出这样的观点,大概会被怀疑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反对同性恋却有一堆人附和,这是为何?

结合罗翔老师说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理性人,只有一般人;以及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概念:易得性启发式判断,事情就很好解释了。

虽然同性恋和下雨都是自然现象,但人们不一定了解同性恋,却一定经历过下雨,并且无论下雨给自己造成了怎样的不便和损失,也只能默默忍受,不至于激进到要去网上发帖、拉横幅、组织游行来反对下雨。

但对于同性恋,大部分人只能从新闻媒体上一窥一二,而能传达到大多数人视线范围的新闻都比较具有话题性,需要特别提及性取向的新闻又通常会与出轨、滥交、猥亵、性病等内容关联起来,由此便导致这些人对同性恋产生了不好的印象。甚至导致一些人把传播艾滋病、骗婚(形婚)等看似专属于同性恋的不良行为与同性恋关联起来。

不可否认,大部分 HIV 感染者都是男同性恋,以形婚为目的的骗婚大部分情况下也只有同性恋才能做出来,但因此把这些帽子都扣在同性恋这个词的头上,仍然是不理智的。异性之间也会传播性病,只不过由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男同性恋之间的传播率要高许多。在异性恋这个群体里,也存在各式各样的骗婚行为。

甚至有时候,几乎同样的事件,只不过因为当事人是同性恋,人们关注的重点就会完全不同。比如一男子对另一人实施猥亵,如果这名男子是异性恋,大多数人会指责这名男子本人(人渣、禽兽、变态),而如果这名男子是同性恋,那么人们可能就会指责同性恋这个群体(同性恋真恶心)。

人们对同性恋群体的误解

基于一些片面的信息和主观的感受,人们对同性恋群体有一些根深蒂固的误解,然而真实的同性恋群体和占大多数的异性恋群体其实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无论性取向如何,不管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或是其他性取向人群,其中都有各行业的精英大佬,也有为人所不齿的败类人渣,这和性取向完全无关。

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 gay 都很“娘”,或者说如果一个男人很“娘”,那么这人可能会被认为是 gay。但事实并非如此,就如同上面提到过的,性取向与人的其他任何属性都无关,包括性格、声音、身材、审美以及其他所有方面。所以,如果再出现一个“完全不像同性恋”的人被曝出疑似或确为同性恋,并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

另一个常见的误解是认为同性恋之间也存在角色划分,甚至许多同性恋自己也这么觉得:一对 gay 情侣,有一个是攻(俗称 1,扮演异性夫妻中丈夫的角色,具有男性特质),另一个是受(俗称 0,扮演异性夫妻中妻子的角色,具有女性特质)。

之所以“gay 圈”总是“受多攻少”,正是基于这样的误解。Gay 是喜欢男人的男人,既然喜欢男人,大多数 gay 当然是更喜欢具有男性特质的男人,而具有男性特质并且是 gay 的人被定义为“攻”,所以如果自己要喜欢“攻”就得是“受”。

反同性恋者以性别标签来界定什么人能在一起,什么人不能在一起,然而有的同性恋自己可能也在做着类似的事,他们给同性恋贴上“攻”和“受”的标签,并认为相同标签的人不应该在一起。

我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态度

一开始,我以为我是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并自以为比那些不经思考就反对同性恋,连自己反对的是什么都不清楚的人更理性、更了解真实的同性恋群体,但仔细一想,似乎又没什么特别站得住脚的理由。

最常见的一个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理由是这样的:同性恋者不由自主爱上了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他们并没做错什么,他们只是无法选择,他们同样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而社会却剥夺了他们结婚的权利,所以这样的制度是不公平、不完善、急需改革的。

一个反对的理由是这样的:有人爱会上同性、也会有人爱上动物、甚至有人爱上手机、爱上电饭煲、爱上扫地机器人,他们同样有不得已的理由,他们也同样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难道有关部门要迫于这样的压力,不断地去对我们的制度进行改革吗?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是头呢?

除了制度以外,同性婚姻还有许多需要克服的障碍,首先是人们过时的观念给同性恋造成的巨大压力,这些压力通常是难以承受的,以至于大多数同性恋选择不结婚,甚至不向人们透露自己的性取向。所以,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不会给同性恋群体的处境带来可观的改善,至少目前如此。

综上,我个人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并不持强烈的支持态度,如果非要投票,我选择弃权。

为平权发声

“同性恋”一词是人们为了方便描述喜欢同性的群体而造出来的,和“左撇子”一词类似,描述的是擅长使用左手进行日常活动的人。这些人并不是在这些词被造出来之后才出现的,在这些词出现之前,我们都一样,都是普通的人,只不过有人喜欢异性,有人喜欢同性,有人擅长用右手,有人擅长用左手而已,而在这些词被创造之后,人和人之间却出现了一条本不该有的隔阂。

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有人喜欢男人,有人喜欢女人,而喜欢男人或女人的主体既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把模型再简化一下:一个人喜欢上了另一个人。仅此而已,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也许平权最好的结果并不是所有人都承认同性恋群体和异性恋群体享有相同的权利,而是所有人都不再把同性恋和异性恋看作是两个不同的群体。当有一天,性取向就像血型、星座、是否双眼皮、有无耳垂等基本属性一样,不再值得被单独拿来讨论时,平权时代就真的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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